首页 | 花店 | 图片 | 网站 | 帮助 | 联系我们 | 花艺论坛 |
花店查找:
关键字
关键字
网站查找:
最热门的信息:
    申请 友情链接 请在这里...  
    中国花店名录大全报名帖(...  
更多...
关于我们:
    免责条款  
    隐私保护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更多...
    关于举办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技能训练,提高教学质量,展示职业教育办学成果,经研究,决定于3月下旬举办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省内比赛结束后,部分专业优秀选手将代表我省参加2008年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为做好全省比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08322日—23日,321日报到。报名截止时间:200835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主办,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大赛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1)
  三、竞赛项目及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共设11个类别27个竞赛项目,各竞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教师组三个组别(详见附件2)。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在校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在编教师(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
  四、竞赛命题与发证
  本次大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组织专 家命题。教师组、高职学生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按国家职业标准高级(职业资格三级)为命题基础,中职学生组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参照国家职业标 准三级命题。理论和实践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由省劳动和保障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行业证书(不含导游、会计实务、汽车二级维护、服饰展 演等项目)。计算机类竞赛项目颁发高新技术证书。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参赛选手理论成绩按20%、技能成绩按80%两项相加计算总分。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设优秀奖若干。
  对获得教师组前四名和获得高职学生组前二名的选手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教师组取得前5-10名的选手,可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考试(不含导游、会计实务、汽车二级维护、服饰展演等项目)。
  2.指导教师奖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的指导教师奖证书。
  3.团体优胜奖
  团体优胜奖分别以市和职业学校为单位,根据各市和各学校选手获得各类奖项的等次和数量排序。市团体优胜奖取前5名,学校团体优胜奖取前15名,对有关专业大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颁发专业优胜奖。
  六、组队与报名
  本届大赛由各市经过选拔根据相关要求组成代表队。各市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各市教育局职社处负责填写各市代表队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并于3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报名表(见附件3);免冠正面大1吋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学籍证明或教师在编(或连续聘用三年以上)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现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参加电工电子类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组装与调试的师生需交电工上岗证复印件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2.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附件5-7:

2008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农业类项目实施方案


一、竞赛项目及内容

1.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插花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均为个人竞赛项目。
2、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中职学生组和教师组均以插花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要求为基础。

竞赛内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应知、应会等要求,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答卷方式进行。

(2)操作技能竞赛以竞赛项目为主。

3.竞赛时间、地点

竞赛报到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

竞赛时间:2008年3月22-23日

理论考试时间:60分钟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1)指定命题40分钟(2)自由命题30分钟(3)礼仪“花篮”30分钟

4.竞赛评定方法

(1)评分方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法,每件作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有效分的平均数即为选手的最后得分(保留2位小数)。
(2)评分标准:每件作品满分以百分制计,其中:
①创意占40%;选材占15%;造型占40%;命名占5%。

竞赛总成绩由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成绩组成,分配比例如下:

组 别

理论知识

技能操作


中职组

20%

80%

教师组

20%

80%

二、竞赛命题及裁判

1.竞赛命题

理论试题从国家试题库抽取。实际操作试题由竞赛专家组负责大赛题库建设(附以下内容):
A、指定命题(自备材料)
(1)自带花材、花器等,在40分钟内完成一件主题为《校园》的插花作品,作品风格不限(以鲜活植物材料为主)(3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2)自带花材、花器等,在40分钟内完成一件主题为《故乡情》的插花作品,作品风格不限(以鲜活植物材料为主)(3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每位选手须从上述命题中任选一件,作品规格:长×宽≤100cm×50cm,高度不限。
B、自由命题(自备材料)
(1)自带花材、花器等,在30分钟内完成一件自由命题的东方式插花作品,花材不能用花泥固定(限鲜活植物材料)(3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2)自带花材、花器等,在30分钟内完成一件自由命题的东方式插花作品,花材不能用花泥固定(限人造花、干花)(3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3)自带花材、花器等,在30分钟内完成一件自由命题的东方式插花作品,花材不能用花泥固定(以蔬菜、瓜果及鲜花为主)(3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每位选手须从上述命题中任选一件,作品规格:长×宽≤80cm×50cm,高度不限。
C、礼仪“花篮” (指定材料)

在30分钟内完成一件礼仪“花篮”作品(花材、花器由组委会提供,选手不得添加任何自备材料于插花作品中)(40%的比重计入总成绩)。

2.裁判

聘请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技师职称、高级考评员证书之一的专家担任裁判,大赛裁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1.理论知识竞赛

在标准教室进行,配备教室10间

2.技能操作竞赛

(1)竞赛场地

实操考场: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公场地:考务办公室2间

选手准备和休息场地:教室3-5间

四、竞赛注意事项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考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仪表端正,讲文明礼貌。各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所有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或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竞赛规则

1.理论考试赛场

(1)理论知识竞赛以答卷(闭卷)方式进行.

(2)答题用的稿纸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发给,选手不得夹带任何资料进入赛场。

(3)选手在竞赛试卷上规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码及相关信息;试卷其他位置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一经查出取消本次竞赛成绩。

2.技能操作考试赛场

(1)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大赛工作人员指挥,统一进场,统一退场参赛。严格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尊重裁判,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2)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竞赛过程中出现问题,应提请竞赛裁判长到现场确认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为场地故障等原因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3)、参赛选手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检录,抽取本项比赛场地编号后,提前1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

(4)参赛选手自备喷水壶、垃圾袋、剪刀等用具。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并由选手签字确认。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并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6)竞赛结束前10分钟,吹响竞赛结束提示哨音,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经竞赛裁判员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竞赛场地。

(三)竞赛其他要求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省赛领导小组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员、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比例。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 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两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排出名次。计算小分顺序为: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即先比较操作技能成 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再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以此类推,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1、外地参赛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关于我们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使用许可 | 加入联盟 | 联系我们
都市花艺网, 2008.